7月9日,國家電投黨組印發《關于印發基層黨組織“保落實”行動項的通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和《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這一獨特優勢,推動“ 2035 一流戰略”落實落地,按照分層分類的原則,集團公司黨組辦研究制定了二、三級單位黨組織和基層黨支部(總支)“保落實”行動項。
從今年開始,集團公司將采取三年一個周期持續滾動的方式,運用“ T0P10 ”工作方法,每年對各級各類黨組織下達“保落實”行動項。行動項采取 8 + N 模式,即集團公司每年下達 8 -10 項,二三級單位黨組織和基層黨支部(總支)可根據實際保留 8 項左右,自選 2-3 個行動項,原則上總數不超過 10 項,各單位調整后的行動項要逐級報備,二級單位的行動項報集團公司黨組辦備案。年底,集團公司據此逐項對照檢查,將二級單位行動項完成情況納入年度黨建考核和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三級單位黨組織和基層黨支部(總支)行動項由二級單位負責具體考評。本行動項未覆蓋的黨組織類型,由二級單位負責自行制定行動項并報集團公司黨組辦備案。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逐級壓實責任,逐條逐項推動行動項落地。
以設執行董事類二級單位黨委“保落實”行動項(II類)為例,包含以下九個行動項:
1.優化改進黨委會學習、理論中心組學習等形式,建立 “第一議題”制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集團公司黨組工作要求,研究確定具體落實舉措;
2.參照集團公司黨組成員“一崗雙責”“黨內分工”“齊抓共管”分工思路和原則,優化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3.學習借鑒集團公司黨組擴大會+領導班子碰頭會+重點任務協同推進小組等做法,建立黨組織推進重點任務落地落實的閉環工作機制;
4.修訂完善黨委議事規則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建立黨委前置研究清單和決策清單,建立“三重一大”事項清單,建立執行董事辦公會制度,厘清黨委會、執行董事辦公會、總經理辦公會等決策會議的議事界面,建立健全規范高效的決策體系;
5.統籌企業內部監督資源,協調監督力量,構建“大監督”機制,實現監督工作系統性、整體性、科學性和實效性的有機統一;
6.將績效面談作為新時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徑,用好績效面談成果,及時精準掌握員工思想動態和合理訴求,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引導,為員工提升績效“賦能”;
7.貫徹落實《集團公司關心關愛員工實施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完善員工關心關愛機制,學習借鑒集團公司黨組通過“SPIC-家園”群直接聯系基層群眾等做法,落實好各項關心關愛舉措;
8.以獨立設置或合署辦公的形式設立黨建工作部門,明確黨建部門的職能職責,部門人數達到同級職能部門平均數,合署辦公的配備專人負責黨建工作。同時,明確黨委辦公室的職能職責;
9.參照集團公司黨建考核方式,優化調整黨建考核評價辦法,實行黨建考核與年度綜合考核“雙掛鉤”,并從所屬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績效年薪中拿出一定比例與黨建考核結果掛鉤。